適用對象

  • 家庭清寒但一心向學且表現優異的公私立高中職(含以下)學子。

適用學期成績

  • 111 上下學年度皆可

獎助學金項目

  • 清寒獎助學金
  • 優秀技能獎助學金

申請資格

  1. 年齡:高中職(含以下)。
  2. 舉凡成績優異,或於某領域(文學、音樂、藝術、語言、體育、科技等或其他)展現高度的潛能與興趣者。
  3. 成績優異前三名優先或80分數以上。
  4. 低收入戶家庭, 或遭逢家變,仍於逆境中展現美好品德者。

獎助金額

  • 國小 2000 元
  • 國中 3000 元
  • 高中 4000 元

所需文件

  1. 本會申請書 (請自行於本頁下方下載)。
  2. 自傳:請簡述自己的家庭情形、個人興趣、志向等,或任何你想讓我們了解關於你的事情,不限字數,毋須制式。
  3. 推薦函:老師或社工, 將申請學生的家庭、學習、個人的情形詳實以告,若認為某學生情形需特別照顧及關心,煩請註明於推薦函內。
  4. 成績單:111學年度上下學期皆可,加註各科成績分數之學校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一份。
  5. 低收入戶證明。
  6. 銀行或郵局存摺影本(獎助學金匯款用)
  7. 可供證明存摺帳戶與獎助學金獲獎者親屬關係之文件(同獲獎者免提供)

申請辦法

  1. 申請人凡符合以上各項獎助學金規定者,請於112/6/30前(郵戳為憑),備妥所有文件寄回本會審理。
  2. 以上若有未盡事宜,煩請來電本會秘書長洽詢。0920910218 謝先生

審查

  1. 審查申請文件資料之正確性、完整性。
  2. 依申請人檢附之資料進行實質審查。
  3. 審查結果將公告於社團法人台灣婦幼愛心協會官網

注意事項

  1. 本獎助學金之申請,請以當學期公告之申請辦法與附表做為依據。
  2. 若有缺件、寄件錯誤,恕不另通知,無論審查是否通過,本會恕不退還文件。
  3. 申請人已自行詳閱上述申請辦法、程序和申請義務,若有疑義或任何問題,敬請儘早聯繫確認。煩請來電本會秘書長洽詢。0920910218 謝先生
  4. 若超出本協會提供獎助學金額度,將由協會理監事代表評比出獲獎者。
  5. 本年度獎助學金總額15萬元

申請書下載

常見Q&A